95~110℃范圍是驅趕系統內殘存水分和導熱油所含微量水階段。
升溫速度控制在0~5℃/H范圍,視脫水情況決定。當膨脹器放空管處排汽量較大,底部有水擊聲,管道振動加速,各處壓力表指針擺動幅度較大時,必須停止升溫,保持恒溫狀態,必要時可打爐門減弱燃燒。這個階段時間的長短,視系統內殘存水分的多少和熱載體質的不同而異,短的可以十幾個小時,長的可能達數天,在95~110℃之間反復幾次,才能將水分排凈。不能盲目加快升溫脫水過程,因為一旦系統內水分劇烈蒸發汽化,體積將急劇膨脹,不僅可能引起“突沸”,使導熱油位急劇膨脹而大量噴出,而且可能會使整個系統壓力急劇升高,導致受壓元件破裂,釀成嚴重事故。當爐內和管道中響聲變小,循環油泵不再出現抽空現象(泵出口壓力降至0.1MPa 以下,有沉重的喘氣聲)時,以5℃/時的速度再升溫,但不能超過120℃,直到放空管不再有汽體排出為止。此時,壓力表指針停止波動即為脫水合格。
脫水過程完成后,以30℃/時的速度繼續升溫,但仍應注意可有會有殘余水蒸發,隨時停止升溫。當溫度達到210~230℃時要停下來,這時主要為脫出熱載體中的怪組份。熱傳導液中輕組分的存在,使閃點降低,一旦泄漏,引起爆燃的可能性就增大。 在液相爐的有機熱載體爐中,輕組分以氣相存在,會造成“氣阻”,使循環泵壓不穩,流量不降甚到中斷。脫輕組分過程視熱載體的不同牌號、不同質量而異,當放空管中無氣體排出,循環泵壓穩定,即可繼續以0~10℃/時的速度升溫。從210℃直至熱載體的工作溫度是在脫輕過程結束后,以40℃/時的速度升溫,這時應全面觀察各檢測、控制儀表的指示、動作是否靈敏、準確。各種配套輔機、附屬設備工作是否正常,全面檢查鍋爐和供熱系統工作是否正常,能否滿足生產需要。若供熱量達不到設計要求,應暫停升溫,尋找原因,解決后再升溫。